一、文件背景

为贯彻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工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晋政教督〔2023〕1号)和《朔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朔政教督〔2023〕1号)精神,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起草过程

山阴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将其作为2023年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认真领会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城市的优秀经验做法,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文稿经前期征求意见建议、专题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共3个方面、17条标准。

(一)普及普惠水平三个指标落实到位。一是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二是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三是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

(二)落实政府保障情况的九条指标和标准。一是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二是发展规划科学合理。三是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四是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五是财政投入到位。六是收费合理。七是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八是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九是监管制度完善。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不缺失。一是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二是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三是教师配足配齐。按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四是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五是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3年8月—2028年12月)。

(三)督导评估验收阶段(2029年1月—9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山阴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日东同志兼任。

(二)建立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强化工作协同与责任落实,增强全县学前教育的发展合力。

(三)强化督查督导。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针对办园条件、教师队伍、园所管理、保教质量、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同时,要广泛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