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12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12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健康、体育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2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山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8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全县教育系统的持续安全和谐稳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做好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对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坚决防止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和疫情传播。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机制

1、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健全和落实学校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形成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的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职责要求,将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实现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全员化、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工作

2、突出做好学校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建筑以及附属设施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建设设计、抗震、防火、防雷、安全等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和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设施、器材,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要加强学校楼梯、楼道和学生活动场所的管理,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隐患排查要细致认真,并做好记录登记,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账》,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预案,限期立即整改。经排查对可能发生事故的设施设备立即停用,学校无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县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学校必须对校舍、教室、运动场所、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凡涉及房屋结构和电路、消防改造项目,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论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体育器械、设备要牢固安全,危险的运动场地和器械要有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突出做好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扎实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排查。对于反映出来的学校各类矛盾和纠纷,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疏导化解,把问题解决到萌芽状态。坚决杜绝出现以打架、斗殴等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有治安、刑事苗头倾向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解决,确保不发生一起学校治安、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

4、突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要建立学校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危险化学药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危险化学药品的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查等环节纳入全程监管。要着重加强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危险化学药品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以及不慎流入社会造成的伤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突出做好极端天气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联动机制,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遇到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可调整学校上下学时间等安全措施,并将有关信息通过有效渠道传达给家长及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气象局)

6、突出做好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学生外出考试、比赛、汇演、实验、参观等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乘坐的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并按规定运行,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保证外出活动安全顺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7、突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强化组织保障,巩固联防机制,做好日常防控,备好防疫物资,精准落实防控举措,教育师生提高防护意识,统筹做好全县各级各类的疫情防护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突出做好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教育,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运用各类媒体手段,结合相关学科内容强化国家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教育,真正让安全意识和法治思维内化于师生的内心思想,外化为师生的行为习惯,固化为学校的制度和文化,防止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疫知识、防恐防爆、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紧急疏散、逃生自救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护自救能力;通过家校短信平台、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控培训,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管护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抓好专项整治

9、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严禁学生食堂对外实行承包经营。对学校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具厨具消毒管理、餐厨废弃处理、饭菜留样等都要建立严格的制度。严把食品采购关,坚持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杜绝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和冷链食品进入食堂,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达不到卫生防疫标准的食堂要严厉查处、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10、开展学生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将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法规纳入相关的教学内容。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县教育局与交管大队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维护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交通秩序。统筹解决寄宿制学校学生假期离校返校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交管大队、县交通局、县教育局)

11、开展消防安全和拥挤踩踏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学校重点场所消防检查工作,保证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正常使用。要逐一对消防通道等容易发生学生拥挤的场所进行隐患整治,督促学校及时清理消防通道堆积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在人员密集场所包括教室、实验室、操场、通道出入口等重点地段,要严防学校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县教育局)

12、开展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整治原则,对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筛查分类。对符合条件的,要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对经整改仍未达到办学标准的或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依法取缔,确保“依法办园、依规办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门卫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配门卫和安保人员(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并配备保安服装,配全必要的防护装备器械。清理和取缔校园周边各类摊点,消除学校周边建筑施工产生的学校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学校周边无证小饭桌要坚决取缔。加大学校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高清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对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等涉校侵财案件要在严厉打击的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以震慑犯罪。(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三、明确职责

1、各学校要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是对校长和全体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2、各乡镇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重任,把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镇)长是本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的副职是直接责任人。

3、县教育局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机构,健全完善各环节、各岗位职责,开展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培训与指导,协调落实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资金、资源和人员配备。

4、县应急局要认真履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对学校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消防演练。

5、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学校特种设备经常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监督学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加强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收费进行规范。并会同县文旅局监督学校周边有关经营服务场所,查处出售非法、违禁出版物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危害学生安全物品等行为。

6、县卫体局、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学校卫生、饮用水和疾病防控检查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防疫培训工作,指导师生掌握防疫知识和常识;配合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7、县委政法委要牵头协调住建、公安、交管大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并进行常态化管理。

8、县公安局要对学校“三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人防、技防、物防落实到位。同时会同县教育局和学校建立健全警校合作、信息联动、校园监控与紧急报警机制,及时出警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

9、县交管大队要密切管理监控全县接送学生车辆的合格情况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县城各级各类学校门前每天交通状况和农村寄宿制学校放假家长接送学生交通状况进行常态化疏导管理,确保学校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10、县住建局要监管依法办理学校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确保学校各项工程建设的质量,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检查和鉴定。

11、县交通局要合理规划城市、农村公共交通客运路线,及时、合理解决学生上下学乘坐公交车的诉求。

12、县供电公司要对学校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发现用电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13、县气象局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的学校安全防范,制定应对措施,建立应急预案,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要与县教育局、各学校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通知。

14、县防震减灾中心要每学期在学校进行一次地震预防知识教育和安全防震演练。

15、县财政局要建立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及时拨付危房改造和安全支出经费,确保隐患整改经费到位。

16、纪检监察七组要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各级各类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7、县通讯公司要保证学校通讯设施安全畅通,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运营的管理。

四、组织领导

组 长:高瑞龙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国文 县委副书记、教工委书记

田心世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李晓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何兴斌 县政府副县长

王登峰 县政协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校外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校内安全隐患治理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日东兼任。

校外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田心世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白永平 县委政法委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李德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主持县融媒体中心工作

樊清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赵晓滨 县住建局局长

赵 凯 县交通局局长

韩承升 县文旅局局长

武建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志宇 县卫健体局局长

王慧恩 县交管大队队长

武开元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福平 县移动公司经理

温日林 县联通公司经理

薛文利 县电信公司经理

校内安全隐患治理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何兴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日东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任长宏 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决策服务中心主任

樊清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麻鹏斗 县财政局局长

梁日军 县应急局局长

赵晓滨 县住建局局长

武建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吕志宇 县卫健体局局长

孟昭民 县疾控中心主任

潘少雄 县消防大队队长

陈 庚 县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

武开元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贾尚春 县供电公司经理

徐晋峰 县气象局副局长

李永章 县教育局副局长

祝启海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军义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县直各中小学校长

县幼儿园园长

各乡镇中心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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