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35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35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4〕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现印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17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309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投资界面延伸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23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延伸工程建设,明确电力接入投资界面,规范城镇规划区域内供电接入工程管理流程,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延伸电力工程投资界面有关事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延伸投资界面范围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拨、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电力接入工程是指从公共电网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供电工程,分为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和电力线路、配电设施等电气工程两部分。

二、供电接入工程费用政企共担机制

(一)供电企业投资范围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山西省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晋能源电力发〔2021190等文件要求,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承担低压接入小微企业供电接入工程至用户红线处,含计量表计全部费用,实现全县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

(二)属地政府投资范围

在土地储备资金覆盖和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划、出让等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电力接入工程延伸投资由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并纳入土地储备金支出范畴,确保供电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三)政企共担投资范围

除以上两类外的用户供电接入工程,由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共担。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按照现有规定承担电力线路、配电设施等电气工程投资。

(四)其他

临时用电工程以及用户提出超标准报装、个性化需求工程,由用户自行投资建设供电接入工程。

三、项目管理

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受理客户报装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用电申请信息传递至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

(一)项目立项

严格按山阴县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是否在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是否属于土地储备项目。综合上一年度或近三年平均投资情况,由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与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年中可进行动态调整,时限:7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实施

1、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投资范围内的电力延伸项目

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按照现有规定办理接电工作,并承担项目接入工程涉及到的电力接入工程管理和建设费用。

2、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范围内的电力延伸项目

1)明确项目类别与范畴。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的电力延伸项目实行派单制,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在县发改局进行项目初审,县发改局根据项目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式核查项目是否属于电力接入工程延伸项目,以及是否属于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资的电力延伸项目,并派单至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或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2)出具线路接入供电方案。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根据县住建局或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工单,结合规划用地性质、项目周边电网现状,统筹考虑区域电网规划建设,出具线路接入系统的供电方案,提交至县发改局或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时限:单电源接入供电7个工作日内完成,双电源接入供电1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

3)项目设计。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根据县政府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达到招投标条件的采用招投标方式)。设计单位依据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及现场勘查情况完成设计图纸,并提供设备清单及项目费用明细,时限:2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4)资金付。县财政局依据县发改局所派工单和县住建局提供的设备清单及项目费用明细,审核确认后将资金拨付至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统一支付项目施工单位。开发区项目由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资金拨付,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5)项目组织实施。县住建局组织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图纸,负责线路通道、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土建与后续电气工程建设高效衔接,在电气工程、土建实施的可研、设计、验收等关键环节,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应共同参与。开发区项目由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流程组织实施,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

6)项目结算。电力接入工程及土建工程竣工后,县行政审批局、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进行验收。县能源局在每个项目结束后一个自然月内向县财政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工程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县财政局和县住建局依据结算审计结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项目结算,年度投资预算不足部分纳入下一年度项目投资计划补齐;年度投资预算结余部分,由县住建局按照结算清单退回。开发区项目由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结算。

责任单位: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能源局

7)资产移交。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经研判认为移交至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有利于运行、维护的项目,由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住建局无偿移交给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并签订无偿移交协议,后续运维管理及安全责任由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承担。

责任单位: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

3、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共同投资范围内的电力延伸工程

除上述两类外的其他项目,由县发改局和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结合客户报装的用电主体及土地手续共同认定。

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按照现有规定,为用户办理接电工作。原则上采用架空线接入,电气部分由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按照现有规定负责投资建设;线路通道(占地青赔)、电缆管沟廊道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发生的费用由项目管理单位先行垫付,待项目结算后一个自然月内报县财政局报销,县财政局在1个自然月内将项目垫付资金转至资金垫付单位指定账户,若资金预算不足,可顺延至下一结算周期。

项目土建涉及的青苗赔偿、政策衔接等问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处理。

四、供电接入工程资金管理

(一)由县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供电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利用土地储备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予以疏导。

(二)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改、财政等部门(单位)制定延伸投资界面资金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施工单位工程价款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投资预算。

五、安全监管

移交至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的延伸投资界面的外接电力设施,投运后由国网山阴县供电公司运维管理,并承担其安全管理责任;未移交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其安全管理责任。

六、其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如与上级相关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文件下载: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电力延伸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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