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62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2024-202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162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2024-202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4〕1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1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2024-202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山阴县2024-202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2024-202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2 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城建〔2020〕93号)以及省、市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的“全过程”、“全链条”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在全县范围内要至少建成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社区、一批示范机关、一批代表性示范小区。在学校、机关、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主题活动,营造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2025年底,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强化县城内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根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山阴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东申  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办主任    

副组长:  赵晓滨  县住建局局长

樊保文  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辛志元  县委办副主任、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德华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工作

叶  青  县发改局局长

王日东  县教育局局长

朱志勇  县工科局局长

麻鹏斗  县财政局局长

李胤龙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凯  县交通局局长

蔚鹏程  县商务局局长

韩承升  县文旅局局长

吕志宇  县卫健体局局长

武建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宝强  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局长

孙世民  山阴县合盛堡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瑞乾  山阴县北周庄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雁明  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鹏  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崔建新  县供销社主任

马佳欣  团县委书记

赵晓君  县妇联主席

胡建华  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

丰晓田  县邮政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樊保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县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建设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立本区域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处理体系。负责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的年度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与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工作相协调的回收体系。

2.县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增强社会公众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发挥媒体优势,充分报道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我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成功做法,曝光负面典型。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考核体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3.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

4.县发改局。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县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教育,推动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增进师生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提升广大师生垃圾分类意识。

6.县工科局。负责培育绿色设计产品,不断完善工业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培育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服务网络,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7.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垃圾治理领域。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奖补制度。

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及建设用地保障等工作。

9.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负责有害垃圾收集、转移、处置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有害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相关标准、规范及配套文件。

10.县交通局。负责引导汽车站、公交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鼓励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

11.县商务局。负责督促酒店、宾馆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时间、数量等信息。查处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违规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商品限制过度包装通则。

13.县文旅局。引导旅行社在开展旅游活动中,加强对游客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14.县卫健体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15.团县委。负责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全县广大少先队员、团员青年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发起垃圾分类倡议,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16.县妇联。负责引导组织妇女及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推动绿色生活方式。

17.县供销社。负责加强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建设,创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利用联合合作优势为垃圾分类提供便利。

18.县邮政管理公司。负责推进邮政、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等工作,提升快递包装回收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和布局

1.合理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站点等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和公共机构“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的规定),统一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正确规范、醒目清晰、协调美观。(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

2.构建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县工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城市发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全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闭性良好、标识正确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建立与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淘汰敞开式收运设备和车辆,杜绝收集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交通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统筹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乡两级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补齐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住建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全链条管理

1.推进源头减量。推动单位、家庭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鼓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逐步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强化过度包装治理,实体销售、电商、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加强各类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减少二次包装。依法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环保布袋、纸袋等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坚持“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室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内部接待、会议、培训场所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餐后打包,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推行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分类投放和收集。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逐步提高玻璃、金属、塑料、废纸等可回收物收集比例,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鼓励“撤桶建房”、推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不落地管理”,试行集中封闭收集,提升分类收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鼓励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做好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逐步增强群众垃圾分类参与度,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时效。(县住建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城市发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分类运输。按照县城各类生活垃圾产量,足量配备各种分类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逐步建立完善标识明晰、规范有序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的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所有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一律要严格落实密闭运输,杜绝抛洒滴漏,并及时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根据实际需求,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组织社会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住建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分类处理。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加快补齐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有害垃圾由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具备专业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体系。厨余垃圾24小时之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鼓励探索就地处置居民区和单位厨余垃圾的做法。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补齐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弱项,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保障飞灰安全处置。(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促进资源化利用。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结合便民建设,分类推进社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暂存点、中转站和分拣中心建设,支持生活垃圾清运网与再生资源回收网一体化运营,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业务跨界全产业链发展,制定废旧家电家具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可回收物指导目录、回收企业及其网点名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全民参与

1.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统筹居民委员会、物业单位、业主委员会各方力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逐步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等工作,推动全员共同参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构建以单位、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县、乡(镇)、社区、小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内容,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工委、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夯实教育基础。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进校园、进书本、进课堂内容,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组织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结合志愿服务平台,引导各类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县教育局、团县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示范作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不断巩固提升分类成效,经常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对不正确分类的行为及时督促提醒。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提高工作成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县级负总责,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成立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山阴县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按职责积极参与,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支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资金投入。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完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费要专款专用,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实责任,严格绩效评估。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加强对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督查,对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考核。(县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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