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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山阴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有效整合我县农业、文化和旅游资源,加快推进全域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整合重组国有文旅资源,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资源、产业培育、股权运作以及引资、融资、投资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国有资本在文旅产业领域的影响力、带动力,县委、县政府决定组建山阴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文旅集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南部农文旅康养度假区”这一战略方向,依托山阴广武长城边塞文化旅游区,通过“农文旅+”模式,做强做优长城文化、边塞文化、农牧文化等特色文化,大力发展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实现农文旅产业深入融合,全力打造全国闻名的长城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生态康养度假胜地。
二、组建原则
(一)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在县委领导、县政府主导下,组建农文旅集团,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农文旅集团作为推动全县农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全县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全县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产业深入融合和协同发展。
(二)统一规划、厘清权属。结合山阴广武长城边塞文化旅游区整体规划,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涉及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同时统筹其他行业规划,实现行业规划的协调统一。
(三)独立运营、自负盈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筹还贷、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促使农文旅集团成为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采用资本运营、股权运作和增量投入的经营方式,做强主业、做优辅业,提高资金资产收益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职责定位
(一)从事全县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的招商、融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
(二)推进全县农业、文化、旅游、体育、康养资源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市场化承办农业文化旅游体育活动。
四、组建方式
(一)集团名称:山阴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政府直属重点国有企业。
(三)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1、主要经营范围。
(1)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和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相关业务;
(2)文化创意项目开发;
(3)文化成果交流及文化产业项目投资与管理;
(4)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与运营;
(5)旅游地产开发与经营;
(6)旅游运输投资与运营;
(7)文化演艺、影视投资制作、文化旅游广告策划包装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商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和销售及旅游相关产业投资和经营;
(8)酒店餐饮管理服务;
(9)游乐设施投资建设与经营;
(10)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11)体育竞赛与表演的经营和开发;
(12)生态康养项目开发与运营;
(13)乡村旅游、边塞民宿、休闲农业的开发与经营。
上述经营范围以审批登记机关核定为准,部分经营项目可设立子公司进行经营。
2、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四)资本注入:
货币资本金注入:货币资金1060万元人民币,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国有资产注入:县本级所属的文化、旅游、体育、康养类经营性资产划入或整合到农文旅集团,分为公益性资产板块和经营性资产板块。
具备注册集团公司资格后,先行注册农文旅发展集团公司,其余公司资产待集团组建运行后,厘清资产现状,按“一产一策”的原则,成熟一宗划转一宗,分批逐步推进。
公益性资产板块:原大学生村官基地资产、原张家庄乡新建办公楼资产、山阴县影剧院资产。公益性资产按照法律界定和规定,资产整合到农文旅集团。
经营性资产板块:
(1)城发集团下设的二级子公司山阴县城发文旅公司整体划转至农文旅集团,前期评估资产总额3940万元;
(2)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投资的其他可行资产。
上述资产在清产核资、审计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可行方式,整合或划转到农文旅集团,集团分别成立相应的子公司经营管理,子公司纳入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
(五)治理结构:
县农业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农文旅集团)为县属国有独资公司,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对其行使出资人职责;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行业指导。
县农文旅集团按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不设股东会,县工信和科技局授权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1、机构
合理设置组织架构,企业管理层级设置在2级(包括2级)以内,不得设立2级以外公司。
优化内设机构设置。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与财务管控中心、行政综合中心(后勤保障中心)、产业规划与投融资发展中心(经营管理中心)、安全指挥中心、法务审计中心等7个内设机构。子公司内设机构数量不得超过5个。
2、职数
(1)党委。由5人组成,县农文旅集团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由县纪委监委派驻人员担任)。
(2)董事会。由5人组成,董事长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其中外部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3)监事会。由3人组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组成人员。
(4)高级管理层5人。设总经理1名(拟外聘职业经理人,由于企业发展之初规模较小,总经理也可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 名(拟外聘专业水平强的副总1名),财务总监和法务总监各1名 (拟外聘)。
(5)纪委(监察室)、工会。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企业工会机构设置程序配备。
(6)中层管理人员。集团总部中层管理人员职数核定为9名,包括1名专管党群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部门副职。
(7)子公司。管理人员职数不得超过子公司总人数的20%。
3、员额
参照市内外同行业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综合考虑目前公司盈利能力,核定集团公司员工总编制50名。
4、机制
(1)人事任命与管理。县农文旅集团为县政府直属重点国有企业,按照《朔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由县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确定;外聘的职业经理人依据契约合同由公司董事会研究聘任;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高管人员、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任免;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交流和参加会议、党校学习、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级干部同等待遇。
(2)实行进人用人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机制。集团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进人用人参照《朔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人管理暂行办法》(朔国资发〔2023〕16号)规定执行,严格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凡进必考;对特殊岗位特殊人才实行择优选择(特殊人才指符合公司需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对优秀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3)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企业用工、劳动、人事、分配和各类社会保险制度。
5、薪酬
(1)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8〕48号),充分发挥市场在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经济效益增、工资总量增,经济效益降、工资总量降。企业新组建第一年,参照同类可比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2)企业负责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等。公司新组建第一年,基本年薪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绩效年薪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束后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组建后第二年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企业负责人员的薪酬标准。薪酬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县工信和科技局按有关规定核定,报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对聘任的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3)中层及以下人员采用月薪制度。坚持以岗定薪,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员工工资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切实做到能增能减,合理确定员工工资结构,适当加大弹性收入比重。
(4)薪酬支付规定。企业新组建第一年,当企业的盈利不足以支付企业负责人员基本年薪和员工基本工资时,在符合相关法规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可以用部分注册资金填补缺口,盈利后及时补回注册资金缺口。组建后第二年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企业利润中支付薪酬。
6、任期(聘期)
党委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5年,考核评价周期为3年;董事会、监事会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3年;高级管理层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员工实行合同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签尽签。
推行契约化管理,出资人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各级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应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考核结果与任期去留挂钩。
五、发展思路
紧紧围绕打造“南部农文旅康养度假区”这一战略方向,落实县委“一区一圈一带一廊”总体思路和县政府“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工作思路,依托山阴广武长城边塞文化旅游区,以广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积极融入京津冀文化休闲旅游圈,打造全国闻名的长城旅游目的地和北方知名生态康养度假胜地,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要求,聚焦全县农文旅产业发展,按照“主强辅优、分灶吃饭;对标挖潜、突破‘两线’;管控流程、数智支撑;业绩考核、奖罚分明”的“4句话32字”要求,合理确定主业,通过向主业集中要素,稳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努力把主业做强;健全国企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主要经营指标尽快迈过“生存线”、达到“发展线”;健全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高管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的管理机制,加快锻造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助力我县农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盈利模式。按照《山西省“十四五”文化旅游会展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精神,抢抓全省“十四五”期间规划布局建设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政策机遇,积极对接袁家村、曲江文旅等成熟运营团队,大力发展以文化旅游、生态康养、竞技体育、休闲农业等为主业的现代农文旅产业,实现资产运营市场化、实体化、产业化。
投资重大项目和自营的经营性项目,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可行性论证,报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批后,县工科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朔州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朔国资办发〔2021〕45号)要求进行监管。同时,以归属农文旅集团公司的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按30%比例上缴县财政。
(三)保值增值。农文旅集团组建后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和运营,使国有资产在保持其价值不减少的同时,实现价值的增长,切实做到科学保值、稳定增值。
1、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提供保障。明确农文旅集团与其子公司的责任和权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强化监督审计。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和经营活动的透明和规范;定期进行外部审计,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增加信息透明度,公开重要的财务和经营信息,提高社会监督的度。
3、规范资产管理。定期进行资产评估,了解资产的真实价值和状态,防止资产流失;运用科学的决策工具和方法,制定合理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策略;培养和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提高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4、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资产重组、兼并和收购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推动农文旅集团开展多业态、多场景创新和升级,提高农文旅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发展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增加收入来源。
5、提高运营效率。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和效益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和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6、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合理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利用保险和金融衍生工具,对冲经营中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专班推进,协调联动。按照专班推进模式,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组建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工科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体局、县文旅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路径、方法和步骤,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依法组建,压实责任。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做好相关企业注册变更、清产核资、审计评估、资产划拨、风险控制、债务处理等各项工作。县工科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和备案;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为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坚持特事特办,精简办事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在组建过程中,要严肃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人事纪律,在县纪委监委、县工科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严格落实农文旅集团组建及运行全过程的工作纪律,严格履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严肃整治为个人谋求私利、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严格依法依规整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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