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39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1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垃圾集中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00399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1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垃圾集中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垃圾集中整治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垃圾集中整治的通知》,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垃圾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开展垃圾集中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进一步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实现城市和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时间安排

202531日至331日,为期一个月。

三、整治范围、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建成区

整治范围: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及属于环卫管理范围内的城中村。

整治标准:属于环卫管理范围内的城中村达到无主垃圾全部“清零”,整洁干净。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进行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作业后达到“六无”“六净”(六无:无果皮、纸屑、塑料袋、垃圾废弃物;无人畜粪便、砖瓦石块;无积尘;绿化带内无杂物;垃圾桶、果皮箱附近无污物、污水;建(构)筑物、站台、线杆无张贴物。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净;雨(污)水口净;树坑、绿地净;电线杆(墙)根净)。

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岱岳镇、县住建局、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二)农村地区

整治范围:属于乡镇(社区)管理范围内的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建成区范围外村庄及村庄道路周边。

整治标准:按照《朔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标准》,以“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进行农村垃圾治理,重点开展“五堆治理”(粪堆、渣堆、煤堆、土堆、垃圾堆),做到村庄垃圾日产日清,村容村貌整洁干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山西大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山阴县分公司

(三)工矿企业及周边

整治范围:煤矿、煤炭洗选企业、储售煤场、发煤站台、燃煤发电、水泥、陶瓷等各类企业及周边环境。

整治标准:所有工矿企业要加强矿区、厂区及周边环境管理。煤炭、物料等贮存场要实现全封闭,料场地面全部硬化,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露天堆存。生产车间、厂区运输道路要全部硬化,厂区裸露地面实现绿化或硬化,并采取抑尘措施。矿区、厂区与主要道路的连接线要实施硬化,对厂区及周边运输道路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要采取密闭措施,做到有效苫盖,严禁敞开式运输,严防沿途抛洒。煤矿、煤炭洗选企业煤矸石严格按照环评和现有固废处置要求和标准进行治理、规范化处置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

(四)国省县乡道路及铁路沿线

整治范围: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及铁路等道路沿线和两侧可视范围。

整治标准: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县乡公路和铁路等道路沿线和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生产生活垃圾、堆物,路域环境干净整洁,出行通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公路段、山西大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山阴县分公司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31日—202537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摸清垃圾底数,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集中整治(202538日—2025324日)。按照“立行立改、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分类别、整片区开展行动的方式,坚持日常纠治和集中攻坚相结合,逐步有序推动问题整治、提升市容村容环境。同时,加强宣传教育,依法纠正违规行为,引导群众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325日—2025331日)。对各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得好、成效突出的相关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成员单位进行批评。各相关部门要汇总梳理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重难点问题,尤其是长期积压、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难题顽症,逐项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举措、精心组织、高效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确定重点,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要坚持党建引领,动员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集中整治活动,践行初心使命,体现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担当。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垃圾整治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本次活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突出效果,对严重影响市容村容的现象进行集中曝光。要密切关注群众呼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跟踪工作动态,每周一及时上报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收集汇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331日前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郭建民

电 话:18034912333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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