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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政办发〔2025〕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规范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能力,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朔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本预案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暴雪、干旱(指气象干旱)、强对流和大风(包括冰雹、雷暴大风和大风)、低温(包括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高温、低能见度(包括大雾、霾和沙尘暴)等。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对,适用相关预案规定。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增强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灾前防御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风险中的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内气象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
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灾种分类规定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并与防汛抗旱等县级预案相衔接,实现联动处置。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2 山阴县地理与气候概况
2.1地理位置
山阴县位于山西省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25′~113°04′,北纬39°11′~39°47′之间。东邻应县,西接朔城区,南连代县,北与怀仁市、右玉县接壤。全县总面积1651平方公里,辖5镇7乡,县域地势整体呈“南北高、中间低”的槽型结构,北部为洪涛山脉支脉,海拔1500-2000米,地形以土石山、丘陵为主,沟壑纵横,植被覆盖率较低,易引发暴雨型地质灾害;中部为桑干河河谷平原,海拔1000-1100米,地势平坦,是县城驻地(岱岳镇)及主要农业区、人口聚居区,易受洪涝、内涝影响;南部为恒山余脉,海拔1200-1600米,地形以缓坡丘陵为主,是富硒玉米、小杂粮等核心种植区,易受干旱、霜冻影响;境内主要交通干线(如G55二广高速山阴段、G18荣乌高速山阴段)多沿河谷或翻越丘陵,地势起伏处易在雨雪、低能见度天气下发生交通阻断。
2.2气候特征
山阴县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春秋季节短暂且气温变化剧烈。全县平均年降水量为372.9毫米,降水量季节分配不均,夏季降水量为220.8毫米,占年总降水量的59%。全县最大冻土深度154厘米,年均大风天气12天,年均降雪日数16天,年均风速2.3米/秒,主风向为西南风。主要气象灾害包括雷暴大风、暴雨、暴雪、干旱、强对流、大风、低温、高温、大雾、霾、沙尘暴、冰雹等,具有突发性、局地性、频发性和链生性等特点。
2.3 2020-2024 年气候概况对比
为精准把握近年气候变化规律,提升预案针对性,结合 2020-2024年实测数据,从核心气候要素、季节特征、特殊天气三个维度展开对比分析,具体如下:
2.3.1核心气候要素变化
年平均气温:近五年均高于历年平均值,呈波动上升趋势。2020年8.7℃(偏高0.7℃)、2021年9.5℃(偏高1.5℃)、2022年8.9℃(偏高0.5℃)、2023年9.5℃(偏高1.1℃)、2024年9.9℃(偏高1.5℃)。最高值为2024 年(9.9℃),最低值为2020年(8.7℃),2023-2024年连续两年高于9.5℃,暖化特征显著。
年降水量:波动幅度剧烈,呈 “先多后少再偏多” 态势。2020 年370.8mm(偏多12.6mm)、2021年413.3mm(偏多55.1mm)、2022年542.8mm(偏多 169.9mm)、2023年312.3mm(偏少 60.6mm)、2024年513.7mm(偏多140.8mm)。2022年为降水峰值,2023年为唯一偏少年份,夏季降水差异是年际降水总量波动的主因。
年日照时数:呈“先稳后降” 趋势。2020年2745.5小时(偏少7.0 小时)、2021年2658.2小时(偏少94.3 小时)、2022 年2741.3小时(偏多100.4小时)、2023年2752.5小时(偏多111.6 小时)、2024年2522.8小时(偏少118.1小时)。2024 年日照最少,与当年降水偏多、云量增加相关。
2.3.2 各季节气候特征对比
冬季(12-2月):气温小幅偏高,2020到2024年季平均值范围在-6.5℃到-5.2℃之间,2021年偏高最显著(2.1℃),2024年偏高最小(0.2℃);降水差异极大,2024年最多(25.2mm),2020年最少(3.0mm),2022-2023年降水相对稳定。
春季(3-5月):气温持续偏高,2020到2024年季平均值范围在11.0℃到13.1℃之间,2024年偏高2.7℃最显著;降水2020年异常偏少(10.7mm),2024年最多(98.5mm),其余年份略超历年均值。
夏季(6-8月):气温小幅偏高,2020到2024年季平均值范围在21.6℃到22.9℃之间,2023年偏高 1.2℃最显著;降水极端分化,2022年达433.4mm(偏多 212.6mm),2023年骤降至 136.5mm(偏少 84.3mm),2024年回升至264.6mm。
秋季(9-11月):气温偏高稳定,2020到2024年季平均值范围在8.1℃到10.2℃之间,2024年偏高 1.9℃最显著;降水波动大,2022年偏少(36.0mm),2024年偏多(136.0mm),2023年仍为偏少状态。
2.3.3 特殊天气日数变化
最高气温≥30℃日数:呈 “上升后微调” 趋势。2020年30天、2021年32天、2022年39天、2023年46天、2024年40天,2023年达峰值,高温热浪风险加剧。
大风日数:年际波动大。2020年14天、2021年17天、2022 年6天、2023年7天、2024年12天,2021年为五年最多,2022、2023 年显著减少后2024年回升。
总体来看,山阴县近五年气候核心特征为:气温偏高成常态,五年均高于历年均值,2024年达峰值,春、秋两季偏高幅度大于冬、夏,暖季延长趋势明显;降水波动剧烈,2022年与2024 年为多雨年,2023年为少雨年,夏季降水差异是导致年际总量波动的主因;特殊天气分化,高温日数整体增加,2023年最多;大风日数先减后增,2021年为峰值;日照时数不稳定,2021-2024年呈现 “偏多 - 偏少” 交替,2024年为五年最少,与降水偏多呈负相关。呈现出 “暖化明显、降水不均、极端天气时有发生” 的特征,需重点关注夏季暴雨洪涝、春季干旱及夏季高温热浪等气候风险。
3 山阴县气象灾害风险分析与预防措施
3.1气象灾害风险分析
山阴县因独特的地理地形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气象灾害频发且易衍生次生灾害,同时不同区域因地形差异面临差异化风险,具体风险可从气象灾害类型、区域差异化风险、衍生次生灾害风险三方面展开分析:
3.1.1主要气象灾害风险
山阴县气象灾害具有突发性、局地性、频发性、链生性特点,涵盖暴雨、暴雪、干旱、强对流和大风、低温、高温、低能见度 7大类,各类灾害的具体风险表现见附件2。结合2020-2024年气候数据,暴雨(夏季极端降水)、干旱(春季异常少雨)、高温热浪(高温日数增加)、大风(年际波动显著)四类灾害风险尤为突出。
3.1.2 区域差异化灾害风险
山阴县地势呈 “南北高、中间低” 的槽型结构,北部、中部、南部地形差异显著,导致各区域灾害风险呈现明显差异化特征:
3.1.2.1 北部洪涛山脉支脉区
预警乡镇:吴马营乡、玉井镇、下喇叭乡、马营乡
核心风险:暴雨型地质灾害、干旱、低温
风险成因:吴马营乡、玉井镇、下喇叭乡、马营乡行政区域为土石山、丘陵地形,沟壑纵横,植被覆盖率低,2022年玉井气象观测站5月到9月降水量584.7mm、2024年539.4mm,均为极端多雨年份,强降水易渗透坡面土壤,引发暴雨型地质灾害,威胁山区居民房屋、乡村道路安全;2023年极端少雨(239.8mm),春季降水少、大风多,土壤保水能力差,易发生干旱;冬季海拔高、气温低,低温灾害影响显著。
影响对象:山区居民房屋、乡村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种植区
3.1.2.2 中部桑干河河谷平原区域
预警乡镇:岱岳镇、安荣乡、北周庄镇、合盛堡乡、薛圐圙乡、古城镇
核心风险:暴雨、强对流、低能见度、盐碱地土壤盐碱化加剧
风险成因:桑干河河谷平原区域的岱岳镇、安荣乡、北周庄镇作为人口聚居区和主要农业区,人口密度大、基础设施集中,夏季城市化热岛效应与农田热力辐射叠加,近地面气温快速升高,加剧空气对流上升运动,触发雷暴大风、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平原地势平坦,排水不畅,易形成内涝,对交通、民生、农业的影响范围广、程度深。春秋季近地面湿度较大,易形成大雾;同时,人口聚居区的生活排放、交通尾气及周边农业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在逆温层作用下无法扩散,与水汽结合形成霾,导致能见度降低。合盛堡乡、古城镇、薛圐圙乡区域临近盐碱地,地势低洼,其中薛圐圙气象观测站2023年5月到9月降水量254.3mm,2024年5月到9月增至386.0mm,增幅达51.8%,汛期强降水易导致积水无法快速排出,形成内涝,积水长时间浸泡土壤,会加剧盐碱物质表层积聚,破坏土壤结构,导致作物出苗率降低、生长不良,即使涝情消退,后续农业减产风险仍持续。
影响对象:县城居民生活、市政设施(道路、排水系统)、规模化农业种植基地、交通干线(高速、国道)
3.1.2.3 南部恒山余脉区
预警乡镇:广武镇、马营庄乡
核心风险:干旱、霜冻、强对流(冰雹)
风险成因: 广武镇、马营庄乡作为农业核心区,2020-2023 年马营庄气象观测站5月到9月降水量持续低于400mm(2020年365.3mm、2021年358.4mm、2023年330.4mm),仅2024年增至403.4mm,春季降水偏少特征显著,该区域为富硒玉米、小杂粮核心种植区,作物对水分敏感,春旱易导致播种困难、幼苗枯死,直接影响产量;春秋季霜冻易冻伤作物;夏季强对流天气(冰雹)直接损毁作物,导致减产。
影响对象:富硒玉米、小杂粮等经济作物、农业设施(灌溉系统、大棚)、农户的经济收入
3.1.3 衍生与次生灾害风险
气象灾害易引发连锁反应,衍生或次生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公共卫生事件等,进一步扩大灾害影响:
暴雨衍生次生风险:暴雨引发山洪(衍生水灾害),同时冲刷北部土石山区引发滑坡、泥石流(次生地质灾害);内涝可能导致污水倒灌,滋生细菌,增加肠道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干旱衍生次生风险:长期干旱导致森林植被干燥,增加森林火灾风险;同时可能引发水资源短缺,导致农业灌溉用水不足,进一步加剧粮食减产。
暴雪衍生次生风险:积雪压断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导致停电断网(次生基础设施故障);道路结冰引发交通事故,影响救援物资运输,延缓灾害处置进度。
高温衍生次生风险:高温导致水体蒸发加剧,进一步加重干旱;同时可能引发电力负荷过大,导致停电,影响居民生活与企业生产。
3.2 气象灾害预防措施
县气象局在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前应重点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3.2.1 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天气监测预警的“值班专岗、专人负责、实时监控”工作机制,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测;加密气象探测数据分析频次,必要时开展逐小时滚动预报,动态更新降雨量、风力、气温变化等关键指标;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气象灾害风险会商会,研判灾害可能性、影响范围及重点防御区域;针对暴雨、暴雪、强对流、大风、寒潮、高温等重大气象过程,提前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和防御指引,并同步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
3.2.2 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风险提示
对北部山地、山区村落、河道沿线、地质灾害易发区提前开展风险位置推送;对中部县城区排水薄弱区、学校、医院、城市低洼地段发布针对性安全提示;强化对合盛堡乡、古城镇、薛圐圙乡区域盐碱地地区降雨量、气温、湿度等关键气象指标的监测;指导各乡(镇)完善预警接收、传达和村级应急处置流程,确保 “预警直达村、直达户、直达人”。
3.2.3 提前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与技术防御
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增雪、防雹作业,减轻干旱、冰雹等灾害损失;强化作业弹药、设备运行状态检查,保障作业安全有效。
3.2.4 开展灾害防御宣传和社会动员
通过融媒体、学校、村广播等渠道发布气象灾害防御科普手册、防灾提示短视频和简明图解信息,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 指挥体系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县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负责全县暴雪和低温灾害的应急组织工作。对暴雨(洪涝)和干旱灾害,县指挥部按照《山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响应工作。对强对流和大风、高温、低能见度灾害,县指挥部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发布工作,乡(镇)各部门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响应和防范应对工作。
4.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武警山阴中队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山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气象局、武警山阴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山阴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山西公司山阴分公司、中国联通山西公司山阴分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公司山阴分公司、山阴金融监管支局。根据气象灾害处置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主任由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县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3。
4.2 应急工作组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各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4。
4.3 现场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担任,全面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处置。副指挥长由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分管负责人担任,协助指挥长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现场指挥部分配的工作任务。
4.4 专家组
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建专家组,开展相关咨询工作,为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与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5 监测预警
5.1 监测预警
气象部门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根据需要,县指挥部办公室以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县党委政府、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灾害可能影响的乡(镇)人民政府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按轻重等级自低向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种。
5.2 信息报告
预报有气象灾害或已监测到气象灾害并将持续的,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同时以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做好分类处置和应急响应工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核实上报灾害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3 分析研判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分析和梳理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明确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预计有气象灾害影响或已经出现气象灾害时,要及时分析研判灾害风险,针对灾害风险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报、预警情况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应对意见,及时组织会商,综合分析研判暴雪、低温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向县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县指挥部根据建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5.4 应急联动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按照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监督、指导相关行业、领域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6 预警传播和公众防御
6.1 预警传播
山阴县各级人民政府应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气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应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其他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预警或提醒信息,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
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和预警信息快速发布通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实时预警信息。
6.2 公众、社会组织自救互救准备
山阴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气象灾害相关知识,提高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公民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学习,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气象灾害影响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储备必要的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置应急事件。
7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7.1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
7.1.1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机制
暴雪、低温灾害由县指挥部组织应对。县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暴雪、低温灾害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
7.1.2 暴雪、低温应急事件分级
暴雪、低温灾害应急事件按照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当达到或预计将达到事件分级启动标准时,根据气象部门建议,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研判后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县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7.1.3 暴雪、低温应急响应行动
7.1.3.1 Ⅳ级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签署启动。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主持召开有关单位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灾害可能影响的乡(镇)人民政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并报告县指挥部。
7.1.3.2 Ⅲ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签署启动。
副指挥长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商会议,提出应急防御工作意见,并告知事发地人民政府。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应急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县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7.1.3.3 Ⅱ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命令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并启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会商会议,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经县指挥部同意后,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7.1.3.4 Ⅰ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命令经县长同意后,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签署启动命令。
指挥长主持召开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商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指示批示精神,确定防范重点、目标和对策建议,部署气象灾害防御抢险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应急工作组,在现场开展应急工作。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御救灾工作。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技术和人力、物力支援。
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响应状态,按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每日两次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发现重大灾情,按照重大灾害报送时限规定,向县政府报送信息,同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报告县指挥部、县委、县政府和朔州市气象局,并通知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执行。
7.1.3.5 应急值守
启动应急响应后,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在24小时值班基础上实行领导干部带班。
7.1.3.6 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Ⅱ级及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现场处置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7.1.3.7 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气象灾害信息对外发布。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7.1.3.8 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监测预报,经会商研判,气象灾害减弱或得到有效处置后,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解除应急响应建议,经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应急响应,并向成员单位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做好后续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善后工作。
7.2 暴雨(洪涝)、干旱处置与应急响应
暴雨县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气象干旱县级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暴雨蓝色气象灾害预警时,组织开展加密会商;当发布暴雨黄色气象灾害预警时,组织提高预报预警和实况监测频次;当发布暴雨橙色及以上气象灾害预警时,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按照《山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暴雨(洪涝)、干旱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预警种类、级别和影响程度组织开展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县气象局做好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
7.3 强对流和大风灾害应急响应
雷暴大风、大风县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冰雹县级预警分两级,自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当发布冰雹、雷暴大风、大风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冰雹、雷暴大风和大风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面向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和不同预警级别建立相关灾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属地应对、即时响应”的原则,按照职责即时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强对流和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7.4 高温应急响应
高温县级预警分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当发布高温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况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高温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面向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高温预警级别建立相关灾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高温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职责开展本区域、本领域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
7.5 低能见度应急响应
沙尘(暴)县级预警分四级,自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大雾、霾县级预警分三级,自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当发布大雾、霾和沙尘(暴)红色气象灾害预警时,视情开展面向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叫应服务。县气象局做好大雾、霾和沙尘(暴)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及时面向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报送各类信息,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建立相关灾害风险指标,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按照职责即时开展本区域、本领域大雾、霾和沙尘(暴)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响应工作。大雾、霾和沙尘(暴)
引起的道路、铁路交通运输等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由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单位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8.2 影响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核实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
8.3 应急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对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9 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县气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大气象灾害普查,结合气象灾害发生规律、特点、分布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科学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
县气象部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分灾种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县气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气象灾害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气象灾害防范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
暴雨:是指暴雨是指24小时内累积降雨量达50毫米的天气现象。
气象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
暴雪:是指雪花、冰晶、冰粒等固体降落到地面,且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的天气现象。
低温包括:①寒潮,是指来自高纬地区的寒冷空气向中纬度地区侵袭,造成沿途地区大范围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且降温达到一定标准的天气现象。②霜冻,是指地面最低温度降到0℃或以下的天气现象。③持续低温,是指持续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5℃以上的低温天气。
强对流:是指发生突然、天气剧烈、破坏力大,常伴有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雨等强烈对流性的天气现象。①雷暴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等于6级、阵风大于等于7级且伴有雷暴的天气现象。②短时强降水,是指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天气现象。③冰雹,是指降落于地面的直径大于等于5毫米的固体降水天气现象。
大风:是指阵风风力大于17米/秒的天气现象。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
低能见度包括:①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②大雾,是指地面层空气中悬浮的大量水滴或冰晶微粒的结合体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③霾,是指大量粒径为几微米以下的大气气溶胶粒子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空气普遍浑浊的天气现象。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山阴县气象局组织修订并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1年11月5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政办发〔2021〕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山阴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2.山阴县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具体表现
3.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4.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5.山阴县暴雪、低温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
文件下载: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阴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