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14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147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0〕50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201020

(此件公开发布)

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全面优化国资国企资本布局,加速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场化契约化管理,确保县属国资国企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加强国企党的建设五个方面得到强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方案》(晋办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县“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和法治思维,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使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成为我县产业转型、改革创新的重要引擎。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县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划转到县国资监管部门统一管理。

适时全面完成我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将划转完成的正常生产经营的国有企业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鼓励并引导国有企业适时运用进退流转等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补考赶考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进国有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经营主体,要坚持“补考”、“赶考”一起抓,以非常之力、恒久之功,推动我县国企国资改革工作。

2、坚持分类推进、依法依规原则。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在脱钩改革和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分类逐户提出具体方案,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3、坚持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原则。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办法,切实推进国有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按照独立改制、重组、兼并、合资等多种形式,切实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使全县国有企业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市场化经营机制。

四、工作措施

1、对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的经营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照省、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力争今年年底完成改制工作,于明年完成公司改制工作。

2、对原国有企业承担的“三供一业”工作于今年9月底完成剥离移交工作。

3、对原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于今年8月底完成移交工作。

4、对现有的10家国企按企业类型和经营状况分类,分阶段进行改革和公司制改革。

1)将山阴县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山阴县山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阴县晶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阴县通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阴县东炜泰投资有限公司、山阴县市政公司等六家整合,由山阴县财政局牵头组建山阴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按现代化企业体制运营。

2)将薛圐圙粮站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涉及的国有资产统一由发改局管理。

3)山西山阴宝山玉井煤业有限公司、原山阴县北周庄煤炭集运站,两家企业待清产核资后再研究处置办法。

4)雁门关物流园区的处置,按照县政府法律顾问提出的意见,待清产核资后,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商和经营者。将企业托管给第三方经营。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阴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组,组长由县委书记王世杰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县长苏坡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王国文同志、县纪委监委书记刘德智同志、县委组织部部长王国梁同志、副县长乔新文同志、副县长翟云丰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工信、财政、人社、规划和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工信局贾尚勇同志担任。领导组统一组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负责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国资国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合力。

2、设立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资金。根据省委、省政府,朔州市委、市政府国资国企改革有关要求和我县国资国企改革实际,设立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清产核资、企业职工安置、改制重组等相关费用。

3、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政策,进一步梳理完善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劳动保障国资监管、土地变更、财税管理、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注重政策衔接。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轮改革的思路和要求,制定出台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国有资产划转、职工安置、土地变更登记等配套政策和办法,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4、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切实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一步探索创新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好选配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反腐倡廉和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形成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5、严明改革工作纪律。从发文之日起,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新设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改革的企业不得新招录员工,不得新设立内部机构,不得擅自减免债权、虚增债务,不得截留收入、设立账外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因部门利益,消极应付改革,打折扣、搞变通的部门,以及违反相关纪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要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1、协调联动,合力攻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事关我县经济发展,事关全县的政治和谐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深化全县国企国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整体意识、服务意识,全力支持国企国资改革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相互配合。

2、规范运作,加强监管。要认真做好国资国企改革的各项工作,把好改革方案审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职工安置等重要环节。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国企国资改革工作的监督,对企业改革改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3、有序推进,确保稳定。要全力做好国资国企改革中的稳定工作,信访、人社、工会、公安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处理改革改制工作中涉及的上访问题,确保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宣传和企业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企业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制的积极性,形成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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