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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政府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关于印发山阴县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政发〔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和管理,协同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县域金融服务等工作,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山阴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决定建立山阴县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山阴县金融工作协调机制由县人民政府与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共同牵头,根据工作需要对辖内银行机构工作进行“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由人民银行派出金融协调专员协调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及时会商解决重要问题,着力营造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杨德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调专员:杜彩云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四级调研员
成 员:朱志斌 县发改局局长
李胤龙 县财政局局长
朱志勇 县工科局局长
郭正大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丰 哲 县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闫玉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阴监管支局局长
侯 永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科长
何艳太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科长
苏 强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金融稳定科科长
赵守谦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统计研究科科长
梁继峰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支付结算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郭 君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货币金银科科长
卢 福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征信管理科科长
马 震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反洗钱科科长
梁 荣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外汇管理科科长
张 嘉 农业发展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贺岳明 工商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吴海青 农业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裴进斗 中国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陈 玮 建设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庞新兵 邮储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闫海生 山西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李 鹏 晋商银行山阴县支行行长
柴 俊 山阴农商银行董事长
县政府联络员:刘振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人行朔州市分行联络员 :马晓军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四级主任科员
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具体负责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负责人担任。
二、任务分工
召集人职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相关单位与辖区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对接工作;加强同人民银行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和信息交流,协调解决县域金融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相关问题。
协调专员职责:与政府沟通协调,解决县域金融工作中的重大共性问题;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山阴县政府和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优化县域金融资源配置和相关配套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每年联合相关部门走访县域金融机构,协调需要人民银行解决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金融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主动开展工作,加强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数据的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政策建议。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协调研究机制
1.县域金融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金融协调专员和政府联络员召集,参加单位为县政府相关单位、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相关科室及县域金融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县域金融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分析经济金融形势,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遇到特殊情况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个别部门工作协调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联络员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具体指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推进有关工作落实,收集各部门、各机构有关问题和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供协调机制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政银企对接会。协调机制根据银企融资需求,协调银行机构帮助企业对接符合自身需求的金融产品、融资服务和助企惠企政策,清单式管理对接过程中企业提出的融资问题,协调解决制约融资政策落实的堵点难点。适时举办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为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对接平台。
(二)政策协同推进机制
4.加强沟通协调。在制定、执行和落实政策时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在持续优化支付、人民币发行、国库、征信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
5.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将定期向县政府反馈县域金融运行情况、国库业务分析、信用体系建设、反诈骗反洗钱工作情况等,互通互享金融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融资等信息,有效提升经济金融形势研判能力,促进协调机制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6.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将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就形势、政策进行宣讲。定期组成联合宣讲团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讲,提高社会主体对政策的知晓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7.加强考核评价。由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与县政府组成协调工作督查考核组,按年对金融机构在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办理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将县政府对银行的考核意见纳入人民银行“五篇大文章”积分管理办法中,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机构将采取警告、约谈及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将激励惩戒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部门及责任人,选拔工作能力强、有敬业精神的干部加入协调机制,确保承担的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将协调机制领导组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开展工作中“急难愁盼”问题等作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协同推进,确保协调工作落到实处、效果突出。
(三)狠抓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务于1月20日前,将工作联络员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并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沟通衔接,如人员岗位调整,要及时报送人员信息,确保协调机制畅通无阻。
山阴县人民政府
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
2025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