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830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830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山阴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6日
标      题: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山政发〔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08日
主  题 词:

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政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标本兼治、精准防控、社会共治,严格责任、严格措施、严格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更大担当,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打造“灵秀古城”,建设“新韵山阴”夯实安全之基。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严格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细则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县安委会、各乡(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大问题。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有关规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指导检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明确并落实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抓实全链条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

  (四)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依法设置安全总监。落实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五)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自觉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二、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六)加强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等建设项目核准备案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落实联合审查制度,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管控。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七)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要实施隐患精准治理,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认真排查、精准治理、挂牌督办。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双报告”;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高危行业要积极推进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建设。

  (八)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和依法治理。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编制并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亮证执法、两人以上执法等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九)煤矿。持续深化瓦斯、水、顶板等重大灾害防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要先开采保护层。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和“五必须、六严禁”要求。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井下辅助运输安全措施。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加大保供煤矿监督检查力度。

  (十)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落实非煤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

  (十一)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和专家指导服务,聘请第三方团队对“小化工”企业开展安全体检。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完成重点化工企业重点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

  (十二)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在农村公路路堤高度超过30米的险要路段安装护栏。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隧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十四)经营性自建房。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十五)燃气。落实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以及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事故隐患。加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动态考核,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十六)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厂房仓库、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等传统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多合一”等低设防区域及私人影院、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业态新风险领域,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集中解决一批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年内分类分批完成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老旧高层建筑、老旧商住混合体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任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十七)洗储煤。强化基础管理,推进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加强主体企业和外委主要负责人持证管理。重点开展现场作业、应急管理、煤尘及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管理、打击企业违规分包转包专项整治。

  (十八)其他。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机、水利、医疗、供热、供水、电力、快递物流、共享单车、养老、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灾害防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十九)提升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数据库,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编制完成《城市安全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和《山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十)加强重点灾种防范。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和巡护巡查。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严格执行山西省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水旱灾害:实施水库和淤地坝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治理等工程。压实河长责任和河道堤防安全包保责任,推进涉河建筑物、河道内林木等阻水问题清理整治。强化暴雨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临灾“关、停”机制。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地震灾害: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加强断层气观测台站建设力度,增加各类监测台站。

  地质灾害: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全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灾害: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二十一)完善防灾应急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十二)推进基层监管力量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每个村和居委会要确定安全网格员。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技术装备支撑。

  (二十三)加强科技推广应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院所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重大灾害防治科研技术。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推进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监测预警中心建设。推广“智慧应急”建设成果应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推进智能采掘工作面建设。

  (二十四)加强标准化建设。生产煤矿一级标准化矿井达到7座,其余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以上标准,加强动态管理,其中液化天然气企业积极创建二级标准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强化风险评估结果运用,推进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文物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十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人员、专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煤炭行业信息调度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安全监管+应急指挥”专业化大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推进应急管理培训教育基地建设。

  六、完善应急准备,不断提升救援能力

  (二十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强专业救援队伍,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推动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实战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实战能力、应急机动能力、远距离跨区域增援能力、后勤保障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各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实战能力、应急机动能力、远距离跨区域增援能力、后勤保障能力和抢险救灾能力。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重点开展地震应急综合实战演练。

  (二十七)加强应急救援保障。加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消防救援队伍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解决备勤训练场地不足和标准化等级评定问题。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必备储备品种。有效保养维护现有储备物资。

  (二十八)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速报送突发信息,推进值班值守工作规范化。健全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确保快速联动响应、科学高效处置、及时救灾救助,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七、强化考核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十九)加强考核督办。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督查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三年发生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乡(镇)和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督导。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十)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在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业,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措施落实。

  (三十一)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从严责任追究,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2022年批复结案的事故按规定组织评估,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重点任务分工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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