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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并公布朔州市山阴县历史建筑的通知
山政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山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弘扬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根据《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度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普查认定与挂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质字〔2021〕55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的通知》(晋建设函〔2021〕1523号)精神,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历史建筑确定标准》,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经普查,确定古城镇古城村供销社为山阴县历史建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所公布的历史建筑要严格落实定点挂牌、登记建档制度。有关乡(镇)要切实做好本通知公布的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修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严禁随意拆除和破坏已确定的历史建筑。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保护工作的指导。
附件:挂牌样式
山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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