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要求,现公布山阴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yin.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股联系。(地址:山阴县岱岳镇洪涛大街政府大楼6楼608室;邮编:036900;电话:0349-7078266;电子邮箱:syzfxxk@126.com)
一、总体情况
山阴县严格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部署,紧密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山阴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流程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二是拓宽主动公开渠道。以县政府网站为主渠道,今日头条公众号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965条,刊登政府工作报告1件,县政府文件6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9件。同时统筹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和政务服务中心等渠道,主动公开人事、环境保护、权责清单、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要求县直有关单位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县政府网站是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运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的方式,丰富了解读内容和形式。2020年,县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6篇,包括图解23篇、文字解读稿23篇。“县长信箱”受理网民来信62件,办结率100%。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县政府网站开设“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专栏,解答“六稳”“六保”政策措施落实、加强疫情防控建议、城市垃圾分类等进展情况以及公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保等热点问题,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20年,共发布专题调查9期,增进了政府和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措辞得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方式。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3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0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2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制定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文件的公开属性和公布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从制作到存档的管理流程,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同时引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县政府网站信息进行24小时监测,整改问题4项,确保网上公开的信息真实、规范、权威。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提升政务网站建设水平。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市、县政府网站统一硬件平台、统一软件系统、统一安全保障、统一运维管理;推进IPv6升级,当前县政府网站已经支持并开通IPv6访问。健全网站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定期开展监测和检查。
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山阴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板块,增设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26个县级试点领域和13个乡镇试点领域。
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先后6次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普查,按照“关停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一批维护不力、问题较多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和注销,注销政务新媒体4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集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
二是制定印发《山阴县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等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配备专职人员不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对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1 |
+82 |
549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9 |
0 |
42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20 |
0 |
226 | |
行政强制 |
0 |
+3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3176.721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6 |
0 |
0 |
1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6 |
0 |
0 |
0 |
0 |
9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6 |
0 |
0 |
1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山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部分单位没有专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并且对公开工作的熟练程度不够和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准确到位,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内容、形式较单一。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