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山阴县和顺社区范围内部分拆迁后居民和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山政发【20197号)文规定,同意收回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户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被拆迁户的土地使用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山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该注销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详见附表)

特此告知

山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630

山阴县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地址:山阴县南环西街北自然资源局一楼

 

电话:0349-7024857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李玉美

山国用(99)字第12D31008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

 

2

何润

山国用(97)字第12D31009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

 

3

白风明

山国用(97)字第12D31010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

 

4

崔晓斌

山国用(97)字第12D31011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

 

5

高秀堂

房屋权证山房字第06330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

 

6

邱占清

房屋权证山房字第990387

土地证号:12D31013

和顺社区

有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