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缓解就业压力,进一步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参照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有效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和各单位用人紧张的矛盾,确保有就业意愿并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实现就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三、招聘对象
  户籍在山阴县范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04日至2004年11月4日期间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行为,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由我县认定的下列几种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不得报名):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农村承包土地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证明);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民政局提供的低保证明);
  4、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山阴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户家庭证明)。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交残疾证书);
  四、人员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五、录用人员管理
  1.招聘岗位为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2.岗位聘用人员合同期限根据情况一年一签。
  3.聘用人员应当由本人承担招用单位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委托他人顶替。
  4.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定聘用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考核制度,并定期向人社部门报告聘用岗位人员上岗工作情况。
  5.所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经向县人社部门报备后,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2)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3)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或无法继续工作的。
  6.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时函告县人社部门。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组织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2年11月07 日至2022年11月 11 日中午12时结束(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2号窗口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本人及家庭成员(未婚家庭成员是父母,已婚的家庭成员是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婚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电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山阴县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表》2份;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2份;
  (5)《山阴县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政审表》1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山阴县招聘就业困难人员个人申请资料由现场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初审,招聘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双向选择
  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规定时间内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人员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适时统一组织体检。
  4.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在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6. 报名及双向选择过程中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1)报名人员仅允许本人一人进行报名,全程佩戴口罩。
  (2)报名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码,并按照要求进行登记,一米线距离排队有序报名,报名结束及时离开现场。
  七、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报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上岗资格。
  附件: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1月 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