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督发[2022]14号),以下2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建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现予以公示。
山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5日
山阴县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文物建筑名录
文物建筑名称 |
文物建筑简介 |
保护利用要求 |
产权 |
新广武一号烽火台 |
为明代军事建筑,该烽火台呈方锥体状、外壁有石、砖包砌墙壁的痕迹,内为实心土台,土台由黄土夹砂经夯打而成,夯土层0.18-0.22米左右。该烽火台现存底部东西6米,南北5米;顶部东西2米,南北1.5米,高5.4米。 |
对烽火台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进行加固、修缮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
国有 |
天圪老烽火台 |
为明代军事建筑,该烽火台呈方锥体状、外壁无石、砖包砌墙壁的痕迹,为实心土台,土台由黄土夹砂经夯打而成,夯土层0.16-0.22米左右。烽火台底部东西4.5米,南北6米;顶部东西2.5米,南北4米,现存高度4.2米。 |
对烽火台在保持原貌的基础上进行加固、修缮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
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