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市监〔2025〕10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山阴县市场监管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山阴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抽查方案
2025年度我县的年度联查抽查计划,任务发起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会同参与部门共同制定检查方案,科学确定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方式等,参与部门要积极响应、密切配合、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积极探索推进融合式监管,实现“内部综合监管+外部联合监管”,强化“一业一查”品牌效应。
对于纳入“市抽县查”或“省抽县查”的抽查任务的,县区原则上可不再进行重复抽查。如在推进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或上级部署及其他原因或出现无监管对象的监管事项时,抽查计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要求进行报备并公示。
二、注重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
各单位要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数量,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三、加强抽查检查的规范公开
各单位要立足自身监管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及抽查要求,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要求,科学实施,对可以合并抽查的,经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协调,可以实施“多抽合一”。对于能通过网络、书面检查可以实现检查目的的,尽可能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各单位要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检查对象实行标签化管理,构建从监管事项到监管对象的有效映射与精准索引,对执法检查人员业务专长和执法资质等进行标注,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
抽查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和“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全量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履职风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衔接机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互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增强震慑力和影响力。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
四、加强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的宣传和推进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解读,帮助企业识别经营风险,提供整改建议。不断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经营主体法治素养和依法经营意识,着力解决因不懂法而违法问题。同时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
附件:山阴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