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物业服务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质量。包括物业服务等级情况、服务质量标准、业主满意度、信息公开制度、履约情况、应急措施等。
全年 现场检查 不定期 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
2 违反城市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临街商铺 1.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2.牌照安装合法、合规情况
3.临时搭建物、临时占用通行路面审批情况
全年 日常巡查 根据诉求举报 执法队
3 房地产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的规定事项。 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抽查比例按100%,共4家企业) 1.企业资质与人员配置:包括资质证书有效性、专业人员数量及社保情况、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等。
2.商品房预售与销售行为:检查预售许可证、销售现场信息公示、预售资金监管、是否存在违规销售行为。
3.合同与广告合规性: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是否存在不公平条款,广告内容是否虚假或违规。
4.交易资金管理:预售资金是否存入监管账户,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等行为。
5.市场秩序维护: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恶意炒作房价等。
6.其他合规性检查: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等。
全年 现场检查 3次/月或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触发式行政检查 住房股
4 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
辖区内在建工地 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企业资质与人员配置、执行建筑法、工程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履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全年 现场检查 3次/月或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触发式行政检查 建管室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5 建筑市场节能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 辖区内在建工地 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各方主体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特别是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和节能要求,是否进行进场检验和复验等。 全年 现场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年一次;另外根据各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不定期日常巡查。 节能室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6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辖区内在建工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 全年 现场检查 3次/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每年一次;另外根据各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不定期日常巡查。 县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务中心


质安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四不两直”抽查检查
7 对燃气的行政检查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
燃气经营企业(16家) 1.燃气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
2.场站安全生产是否符合要求
全年 现场检查 每月1次 城建室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