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气费收取标准执行山阴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山发改发〔2018〕171号文件》关于,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第7号令)《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及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2.6元/立方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2.98元/立方米。

二、执行居民阶梯气价

1.居民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8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61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销售价格为3.05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42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3.78元/立方米。

2.居民用户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不足40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为2.61元;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超出40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为3.05元/立方米。

3.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第一档气价和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销售价格为2.83元/立方米。

4.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用气执行第一档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