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组织开展全县单位、个人违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现场执法工作;接受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业务指导、执法稽查、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承接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安排的异地执法任务。会同有关部门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山阴县“12369”环保热线的管理,负责全县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回复等工作,承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本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协调解决工作。参与本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并按上级部门安排参与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事故以及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等。

办公地址:山阴县同太南路2号

联系电话:0349-707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