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简介

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位于岱岳镇世纪大道,始建于1963年,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是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于20182月搬迁至新院区,占地面积53400㎡、建筑面积54000㎡,总投资2.96亿元。

医院现有总人数663人,编制人数338人,在编职工291人,编外职工372人,研究生4名,其中:正高职称16人(已聘9人,未聘7人),副高职称72人(已聘57人,未聘15人),中级职称106人,执业医师118人,执业护士239人;编制床位320张,开放床位500张,全院共有党员78人,设有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临床科室31个,医技科室13个,职能科室27个。

二、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机构职责

为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我县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提高乡镇医院的整体水平,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达到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

三、山阴县医疗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山阴县医疗集团领导班子由:李晓明(院长)、孟昭民(副院长)、张益栋(副院长)、张继峰(纪检组组长)、闫阁(副院长)、王建忠(副院长)、王志武(副院长)、安顺花(副院长)、张平(副院长)、韩丙财(副院长)、蔺雪峰(工会主席)组成。

四、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医院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集团单位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集团单位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 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 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集团单位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 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集团单位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 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工作总结,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四)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十三条 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三)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四)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第十四条 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二)围绕医院的工作任务,提出学习计划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三)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四)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 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 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 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十八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

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 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医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医院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医院廉政、廉医制度,作清正廉洁的模范。 

2、实行决策、政务、服务三公开。凡涉及医院目标责任制方案、单位发展规划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定和措施,要组织讨论,避免失误,实行决策公开;凡属医院与职工打交道的公务活动,如科室职责、人事调配、职称晋升、进修培训等都要公开;凡是应让服务对象—病员、职工了解的办公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文明服务公约等要实行服务公开。

3、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坚持院长定期向集团党组织和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设立意见簿,定期召开病员座谈会,组织病员评院,听取批评意见,积极改进工作。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逐级抓好落实。

五、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疗资源

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现有大型医疗设备:C臂血管造影机、1.5T全自动磁共振、东软128256层螺旋CT、西门子64128层螺旋CT、东软方舱CT、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安翰磁控胶囊内镜、电子支气管镜、血液透析仪、乳腺钼靶机、CX光机、移动CX诊断系统、LOGIQE9超声仪、三星RS80A型超声仪、迈瑞彩色超声仪、GE-P6超声仪、西门子全自动生化免疫流水线、迈瑞2000M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安图2000Plus化学发光仪、BD全自动细菌培养系统、BD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高压氧仓、医用手术显微镜、超声刀、关节镜、椎间孔镜、体外碎石机等国内外前进的诊断、诊疗仪器。

通过先进医疗设备的引进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先后开展了关节置换术、关节镜下交叉韧带重建术、腰椎压缩骨折填充术、腰椎间盘突出髓核摘除术、椎体成形术、大隐静脉曲张激光闭合术、食道静脉曲张 硬化治疗、显微镜下颅内血肿清除术、大脑胶质瘤切除术、股动脉切开取栓术、髂动脉血管成形术、脑血管造影术、介入拉栓术、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手术、房颤射频消融术、冠脉支架植入术、肾动脉支架植入术、鼻内镜下囊肿切除术等30余项新技术,均为全市首例,填补了我市医疗技术的空白。并先后成立创伤救治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在朔州市委、市政府的扶持建设下,骨科、心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分泌科先后评为市级重点专科并授予专科联盟理事长单位,在全市起着“领头羊”的作用。

六、山阴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0349-5900399(医院办公室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