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彩平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山阴文化和旅游的建议意见》(第10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此建议中健全文物保护队伍、强化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加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等已落实到位,健全数字化、远程化文物保护监管机制等正在逐步落实。

近年来,我局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力量队伍建设,强化文物保护常态化巡查监管。今年我局在全县22名省级以上文物保护人员的基础上,选派了36名责任心强、扎根基层的文物保护员,专门从事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实现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巡查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在上级每天补足文保员10元的基础上,我局又给予每天5元的补助,切实提供了文保员队伍的待遇,每名文保员补助每年可达5000元以上。并为每名文保员解决了每年6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稳定文保员队伍起到了促进和保障作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县财政已拨付我局文物保护预算资金35万元,已拨付县文物保护与利用服务中心文物保护预算资金20万元,为文物保护提供了财力支持。

近年来,我局切实注重加强地方传统文化保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送戏下乡活动中,组织地方戏曲晋剧、耍孩儿、晋北吹打乐等民间团体开展送文化下乡,既传承了地方戏曲文化,又扶持了民间团体发展壮大。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引进推广智能化、远程化文物监管系统,健全现代化文物保护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全县文物保护现代化、智能化监管水平,从源头上加强和改进全县文物保护基层基础。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扶持地方戏曲民间团体发展,强化地方戏曲文化传承。

感谢您们对全县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