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宗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为推进和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建房规字【2022191号)文件,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社区积极协调该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在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业主中的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志愿者在社区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引导和支持其积极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积极破解物业突出问题和矛盾

  根据物业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各类突出信访矛盾纠纷,结合全县城区内住宅小区的性质、规模和物业管理现状,拟采取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单体建筑及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落实管理主体,从源头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加大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