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仕甫委员:

  您在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我县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针对高层火灾扑救采取32m登高车和水罐车相配合进行;

  2.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在经费中列入预算,用于购置应急通信、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等,提高作战效能;

  3.总队、支队定期进行高层救援授课,下一步将加强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消防队伍高层应急救援能力;

  4.组织高层建筑的业主代表、使用人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会,督促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重大活动、节日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消防安全素质。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县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建设方面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