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城市环境污染整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了耐火材料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县6家耐火材料企业进行了摸底排查,对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提出做好提升改造工作,确保在2024年10月1日《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2800—202)标准实施时能够达标排放。二是开展了陶瓷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对2家陶瓷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两家企业对现有露天堆存的物料入库入棚,做到厂区车间内外绿色清洁生产。三是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行动。夏季高温来临之际,为有效减少臭氧污染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山阴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印发了《山阴县臭氧污染治理管控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办牵头指导,联合商务、市场监管局对全县40多家加油站进行油气回收专项检查,督促建成区及周边18家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时加强对我县2家产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监管,及时督促其更换了活性炭吸附设施中的活性炭。
二、加强河道巡查 保障水环境安全
为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实现桑干河、黄水河水质量改善,确保桑干河河畅水清。1月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对桑干河和黄水河2个省考断面进行了沿河不定期的巡查,督促各乡镇加强河道管护,严防工业废水、养殖污水、河灌退水流入河道,影响河流水质。目前,执法人员排查河道10余次,未发生水环境污染问题。
三、加强环境执法 打击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1、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县环委办要求全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围绕大气污染攻坚要求靠前指挥,动态调度,亲自督办,精准、有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在油品质量、涉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形成执法合力。督促企业落实治理责任,全方位降尘减污,全县降尘量同比减少,初见成效,空气质量有所改善。联合乡镇各部门取缔散乱污企业23家,散乱污整治成效明显。
2、推进扬尘排放控制。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手加强工业扬尘深度治理,落实省、市要求,狠下力气对全县工业企业扬尘问题进行治理,累计检查49家企业,发现场地积尘等立行立改问题33个,行政处罚1家。
3、加强煤炭洗选行业扬尘管控。为切实解决我县煤炭行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3月初,山阴分局围绕企业审批手续及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固体废物规范处置情况,对煤矿、洗煤厂、储(售)煤场、煤炭发运站、煤泥烘干厂、煤泥晾晒场和煤矸石填埋场开展了全县煤炭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40余家,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且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利民、东榆林煤站、北周庄煤站进行了行政处罚。截至4月份行政处罚案件3起,处罚金额28.2万元。
4、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我局执法人员充分利用远程监控、无人机巡查、涉煤企业专项检查、网络舆情以及信访举报等手段从2024年4月份至今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9家,我局执法人员及时联合属地乡镇对19家“散乱污”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全县“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同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问题共35件,分别是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平台举报案件4件,正在办理中3件;朔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4件投诉求助问题,办结21件,正在办理中3件;办结网络舆情举报7件;回复率100%。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县政府生态环境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