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就业补助资金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 2023-12-14 来源: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小微企业新招用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或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 1000 元。

支持对象: 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申办对象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下同)、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二、大中型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大中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其他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 1000 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对象: 大中型企业。

申报材料: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申办对象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下同)、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明细账单、工资银行卡流水单、社保缴费证明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三、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300 元,最长三年。

支持对象: 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明细账(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 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以及在职或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标准为每带动就业1人不超过 1000 元 ,最高不超过 5000 元。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先行申领资金的50%。

支持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科研人员

申报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等。

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 ,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费给予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1年;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补贴3年。

支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六、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 ,给予其本人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五项保险费的 2/3。

支持对象: 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

申报材料:自主创业证明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证(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七、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 6 个月以上的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 3000 元 ,补贴期限最长为 3 年。

支持对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复印件、自主创业证明等。

八、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创业失败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按灵活就业人员类别给予社保补贴,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补贴3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2年;创业失败人员补贴1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纳五项保险费的2/3。

支持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失败人员、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自主创业证明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证(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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