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住建局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的函

发布时间: 2021-12-08 来源:

山阴县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警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求,抓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请你局核实危房改造对象的准确性,财政部门负责核查农户是否为财政供养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查农户是否注册工商企业、合作社等信息;民政、残联部门负责核查农户的五保、低保和残疾人贫困家庭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核查农户是否有缴纳养老保险;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负责核查农户有房屋登记信息;交警部门负责核查农户登记机动车辆信息。

  望各单位按照以上职责核查信息。

   

  

  

  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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