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合盛堡乡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2-11-22 来源:
  一、机构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队,是本乡的行政执法承办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队的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组织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根据委托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承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对户籍或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刑满释放人员做好接受建档和安置帮教工作,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负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8.《物业管理条例》
  9.《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
  10.《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1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1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5.《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9.《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20.《农药管理条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23.《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5.《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32.《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
  33.《退耕还林条例》
  34.《森林防火条例》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6.《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救济途径
  (一)享有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本乡乡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公开形式: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349-7071080。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我单位予以受理。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3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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