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发布时间: 2022-09-05 来源:
  一、姓名变更。
  申报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本人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未成年人 变更时需要,并要求亲生父母一同到场申请)
  二、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可以随养父母一方变更姓氏。
  申报材料:
  1.养父母书面申请。
  2.收养公证书或收养登记证。
  3.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再婚的,可以随父母另外一方或继父母一方变更姓氏。
  申报材料:
  1.父母亲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亲生父母现场确认)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
  3.判决书。
  4.继父母再婚结婚证。(随继父母变更姓氏时需要) 
  四、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在符合公序良俗、遵守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可以变更姓名。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关系证明(姓氏变更)
  五、公民医学变性后,应当申请户口性别变更。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符合国家民族成份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可以变更民族。
  申报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民族成份的证明。
  出生日期不予变更。
  出生日期更正、性别变更或更正后,公民身份号码一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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