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付操作流程
(一)参保人具备享受养老待遇条件(男女统一60周岁)申请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专户领取养老金。
(二)领取人在保证期内身亡的,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向广武镇民政助理员提出继承领取养老金的申请,同时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经审核后将领取人保证期内剩余养老保险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终止保险关系。
二、退保、转保操作流程
(一)办理退保、转保时,申请人须持《缴费证》、有效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与死者关系证明、户口迁出证明、参加城镇职工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民政助理员对申请退保、转保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立即在计算机上办理退保、转保手续,经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退给申请人相应的保费本息,终止保险关系。按月报朔州市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并在退保人的《缴费记录卡》上注明退保、转保时间、原因及金额。
三、补发证、折业务
(一)参保人的《缴费证》、《养老金发放专用存折》有遗失的,应及时向民政助理员说明遗失情况,出具书面申请。
(二)广武镇业务人员对申请补发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制发新证,注明“补发”字样,将补发证件交给参保人。
(三)《养老金发放专用存折》的遗失,按银行部门有关规定先办理挂失手续,再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