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山市监〔2024〕10号

县局各股室、各市监所、综合执法队、12315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有关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扎实做好我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局、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和文件要求,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市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实施要求

1.抽查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检查对象

山阴县辖区内的所有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

3、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我局双随机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

4、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要全面贯彻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理念,坚持凡“随机抽查”必“风险分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抽查任务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比例,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确保2024年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5、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

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确保2024年度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抽查计划。纳入《抽查计划》的抽查任务应于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6.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

要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内部衔接机制,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后续处理,发现涉嫌违法的案源线索要及时交由执法办案机构处理,实现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形成监管闭环。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移送处理。

7、创新监管方式方法

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开展创新性的监管方式,要拓展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场景,探索将部分检查事项转为“非接触”式监管,将有限的监管资源配置到信用等级低,风险较大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要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给予行政相对人更多的纠错机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落实责任,积极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各指导股室要制定与计划相对应的抽查方案,按时按量的完成抽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认真做好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坚决避免工作拖拉,相互推诿扯皮,无统筹推进责任部门的现象,确保每项抽查工作尽快尽早完成。

执法人员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要求,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取证,并按照“一公开”要求,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做好信息公示。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认真做好对企业的检查信息录入工作。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公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率达到100%。录入完成后执法人员要将随机抽查检查表交到信用监管股存档。

附件:2024年度部门内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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