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 山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推动劳动用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调整。

1.公务员管理职责(含公务员调配、工资福利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不再保留公务员管理股。

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的职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职责予以保留,交由相关科室承担。

2.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监督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行政审批和工伤鉴定股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四)工资福利和离退休股

(五)规划就业指导股

(六)社会保险股

(七)劳动监察股

(八)财务资金(基金)监督管理股


办公地点:山阴县岱岳镇大运路东王涧路北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单位负责人:落军

联系电话:0349--702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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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山阴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49-707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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