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自然资源局(山阴县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 山阴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规章草案,拟订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实施国家统一规范的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统一汇交、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域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健全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考核管理。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和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县域内建设项目选址分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和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县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上报。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拟订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制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我县开展的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对乡(镇)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区域内自然资源机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对县林业局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县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全县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更好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督股

(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股

(四)国土空间规划股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六)生态建设和保护管理股



办公地点:山阴县南环西街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单位负责人:李胤龙

联系电话:0349--702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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