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1 来源: 山阴县水利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将2025年山阴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核心,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立足水利工作职责和群众关注关切,依托官网、政务新媒体和广播、报纸、电视等多种渠道及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山阴县水利局没有收到过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法、合规。同时,做好信息的登记、存档工作,便于查询和追溯。

(四)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

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系统年度考核,及时梳理传达年度工作任务,做好日常督促整改。对照信息公开要求,细化明确任务要求,压紧压实各股室(单位)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特色不够突出。在水利投资计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解读的针对性以及呈现形式的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众参与广度深度不足。重大水利政策制定前的意见征集覆盖面有待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和反馈机制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更好统筹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是聚焦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积极作用,加大水利政策解读力度,持续提升解读效果。

三是切实加强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山阴县水利局联系。联系方式:山阴县水利局(地址:山阴县青年东街126号,邮编:036900,电话:0349-7076457)。


山阴县水利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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