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人民政府

山阴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31 来源: 山阴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工作的提示》的要求部署,编制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机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积极做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条,其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70条,其他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环保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22条,其中,公开行政执法信息2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到了信息属性源头可溯、风险可控,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及时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科学规范设置栏目,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政务公开等方式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实时动态及其他栏目信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的重点进行专题研究、统筹协调,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1

1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仍然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二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主动性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各司法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二是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三是努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公众参与力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畅通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山阴县司法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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